本标准是基于内压不超过15 psi表压不同尺寸和容量的焊接结构低压储油罐的制造商和卖方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制定的。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制造厂和选购的方便提供采购标准。如果按照本标准规范购买储罐,就要求买方指定明确的基本要求。买方可能希望修改、删除或扩充本标准的部分, 但是在铭牌上或制造厂储罐制造证书上的不执行最低要求或超出本标准限度的内容不可涉及本标准。强烈推荐这种修改、删除或扩充用本标准的附录增补,而不是重写或将本标准的章节合并到另一个完整的标准中。本 API 标准的每一版本、修订或附录自封面上的版本、修订或附录发行日期起开始使用。
本 API标准的每一版本、修订或附录作为制造厂根据本标准设计、制造、建造、检查和试验而出具证书,在发行六个月后生效。在版本、修订或附录的发行日期和生效日期之间的 6 个月里,买方和制造厂需规定设备制造依据哪一版本、修订和附录。本标准中的设计标准是最低要求。 更多严格的买方或制造厂规定的设计标准在买方和制造厂双方的协议下可接受。本标准不可解释为批准、推荐或认可任何特殊设计,也不限定设计或建造方法。
本标准无意覆盖比本标准更严格的规范管理区域建造的储罐。当本标准用于这种储罐时,宜遵守在不与地方要求冲突的范围内。在本标准的修订版出版后,可在出版日期后完整地应用在储罐制造上。储罐铭牌上应写明储罐设计和建造使用的版本和该版本的修订版。API 出版物可以被任何想要引用的人使用,学会已尽最大努力保证出版的资料准确并可靠,但是学会对出版物有关的事项不负责,担保或保证,并与此特别否认任何因使用本标准造成损失或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不因为出版物有矛盾而违背联邦、州或地方的法规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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