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检测
欧盟于2011年7月1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新RoHs指令——2011/65/EU指令,该指令为原
RoHs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的修订版,新指令于2011年
7月21日生效。
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新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并从2013年1月2日起开始实施。原指令2002/95/EC自
2013年1月3日起废止。
新版RoHS指令(2011/65/EU)目前限制的有害物质仍维持六项,限值也与原版本相同。但选定4种有
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被认为会增加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
应列为优先评估物质,建议欧盟委员会应优先调查及评估:HBCDD(六溴环十二烷),DEHP(邻苯二甲
酸二(2-乙基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WEEE指令2002/96/EC
WEEE指令是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简称。
核心内容: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
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
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处理报废设备。
测试项目:
根据指令中第4、6、7和11条款要求,进行产品拆解程序建立和回收比例评估服务。
REACH检测
高度关注物质(SVHC):根据REACH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
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包括以下几大类:
按照欧盟指令67/548/EEC被分类为1类及2类的致癌物
质、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该指令将于近期被欧盟1272/2008/EC(《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
标签及包装》,即CLP法规)取代,在新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质。
按照REACH法规附件
XⅢ确定的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BT)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
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
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
SVHC候选清单更新
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二批清单(14项)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2010年3月30日,丙
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单(属第二批清单)
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011年6月20日正
式公布生效
SVHC第六批清单(20项)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七批清单(13项)于
2012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八批清单(54项)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SVHC第九批清单(6项目)于2013年6月20日正式生效
......
REACH附录17法规中限制物质测试
自2009年6月1日起欧盟危险物质指令(76/769/EEC)正式废止,以欧盟新化学品法案(REACH)之附
录17取代,主要有:苯,甲苯,石棉纤维,6P,偶氮,PAHS,PFOS等;相关产品制造商必须注意并符合
该限制内容,如违反规定将面临禁止贩卖或下架回收之处分。
PoHS检测
PoHS,英文全称为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中文
译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2007年6月8日,挪威通报WTO,提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某
些危险化学物质”的要求。挪威污染管制局从2007年5月起开始收集针对初期提议的18项有害物质的咨询
建议,而整理超过100个咨询意见后所作出的调整如下:有害物质从18项减为10项,即PoHS法规。
管控范围:
这一新标准覆盖范围比RoHS更大.它涵盖了几乎所有消费品(只有少数例外).
它包括的产品类别除电子电气类消费品外,还包括衣服、箱包、建筑、玩具等.
该规定不适用于食品、食品包装、化肥、医疗设备和香烟,以及运输工具、运输工具上的固定装置、
轮胎和类似运输工具配件。
卤素
化学周期表中的第ⅦA族元素包括氟(F)、氯(Cl)、溴(Br)、碘(I)、砹(At),合称卤素。其中砹(At)为放
射性元素,在产品中几乎不存在,因此,通常的卤素是指氟(F)、氯(Cl)、溴(Br)、碘(I)四种元素。
卤素的应用目前应用于产品中的卤素化合物主要为阻燃剂,如PBB,PBDE,TBBP-A,PCB,六溴
十二烷,三溴苯酚,短链氯化石蜡;用于做冷冻剂、隔热材料的臭氧破坏物质,如CFCs、HCFCs、
HFCs等,及灭火剂、清洁剂、农药杀虫剂、漂白剂、羊毛脱脂剂等。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
电池中汞(Hg)、镉(Cd)、铅(Pb)元素的使用受到高度关注:纽扣电池
中汞(Hg)的含量不超过2%,其他电池中汞(Hg)不超过0.0005%;电池中镉(Cd)的含量不超过
0.002%;上述限量要求不适用于以下四类用途的电池:报警或应急系统(含应急灯)中的电池;医疗设
备中使用的电池;无绳电动工具中的电池(直到2010年9月再重新评估该豁免项);用于军事、国家安全
或将被发射入太空的专用电池。
电池的标识表明电池需分类回收的带叉垃圾桶标志;汞(Hg)的含量超过0.0005%、镉(Cd)的含
量超过0.002%以及铅(Pb)的含量超过0.004%的电池需在垃圾桶标志下方注明对应元素符号及其含量;
电池类型、安全的安装及拆解方法说明。
电池回收回收前处理最少包括去掉电池中所含有的任何液体或酸性物质;
回收率需满足要求:
65%--铅酸废电池;75%--镍镉废电池;50%--其他废旧电池;注:电池类产品如果符合了电池指令,则
不需重复符合RoHS指令(附图:电池垃圾桶标志)。检测项目:铅(Pb),镉(Cd),汞(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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